什麼是輪調式建教合作班

全名: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班,簡稱:建教班

合作方式:

1.學生

2.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辦理輪調式建教 合作班學校(提供完整的學校教育)

3.事業單位(提供現場實習的機會、及比照正式員工的薪資待遇及福利。)

4.督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負責監督學校與事業單位的合作情形以確保教育品質及學生的權益)

特色︰

1.優良事業單位的參加(欲參加輪調式建教合作班的事業單位,都必須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所聘請的專家學者嚴格的審查評估合格後,才可以和職業學校合作辦理建教班。)

2.法令明文保障學生的權益(學生到事業單位實習時,學生學習相關技術的權益、及薪資待遇和福利…‥均有法令保障。)

實施概況︰學校欲辦理建教班時,需先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的各種規定和標準選擇合作事業單位,先由學校作初評再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學校的資格與事業單位的資格,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審查及評估合格後,學校才可辦理建教班的招生。學生就讀後,先與事業單位簽定「技術生訓練契約」(此契約內容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規定)。在學校時接受完整的職校教育。在事業單位時接受與就讀類科一致及有專長訓練計畫的技術實習。三個月輪調一次,即三個月在學校就讀,三個月在事業單位實習。

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的優點介紹


   
報章上一些負面的報導、及一些不實的傳言,使大家對「建教班」有了不良印象,因而令許多想就讀「建教班」的學生不敢貿然報考,而產主很多困擾。其實這些「困擾」是多餘的,因為「壞印象」的產主,絕大部份是大家不瞭解所產生。事實上「建教班」是一種很好的教育制度,因為「建教班」有周密的法令來保障學生的各種權益,對學生課業的學習、技能的養成、生涯目標的配合及薪資福利‥…等最有幫助。茲將「建教班」的優點,以條列方式介紹如下:

1.有法令的保障。勞基法、職訓法、及教育部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的法規,均對「建教班」的學生,有種種的保護。

2.可接受職校完整的教育。「建教班」學生在校期間所修習的課程和相關活動,均與日校正規班學生相同。甚至,連畢業證書「建教班」也和正規班一樣。

3.事業單位對學生的技能訓練、生活照顧.等事項,受契約的約束、及學校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的監督。 

4.事業單位的技能實習與學生就讀類科相同,對學生的技能養成有很大的幫助。

5.學生的薪資受法律保障。學生的薪資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公佈的最低基本薪資。

6.學生到事業單位接受生產訓練,每日上班時間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7.事業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訓練,以協助學生畢業前取得丙級技術土證。

8.學生享有三年不間斷的勞工保險,及全民健保。綜合上述各點,「建教班」可提供一個課業學習、技能學習、薪資、及福利‥‥等各方面均有保障的制度,供有需要的同學,安心的以半工半讀的方式,在兼顧課業與技能的情形下完成學業。

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學生的待遇

    「建教班」有完整的法令規定,保障學生權益,絕非一般社會人士所稱的廉價勞工,理由如下:

理由一:「建教班」新生的薪資不得低於勞基法所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且必須每年隨學生升級而調高薪資。

理由二:「建教班」的合作事業單位也須安排專人負責學生的生活輔導及技能訓練。學生輪調交接班時必須專人專車接送,使學生受到良好的照顧。

理由三:公司正式員工所享有的所有福利,「建教班」學生同樣享有。有時為鼓勵學生的士氣,甚至學生所享有的福利比員工更優厚。

理由四:「建教班」新生報到後就必須實施為期四到六週的基礎訓練,來奠定新生的技能基礎,「建教班」學生在合作事業單位時也須實施技能補充訓練和課業輔導,來增強學生的專業知能,「建教班」學生畢業前,事業單位必須輔導學生通過丙級技能檢定,使學生畢業同時獲得畢業證書及技術士證。綜合以上各項理由,說明「建教班」學生的成本比正式員工還高,想一想 ! 這樣是廉價勞工嗎?

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學生畢業後的出路


   
「建教班」的學生,在資格上和學校日間部學生完全相同,且多了幾年本行的工作經驗。又大部份的事業單位辦理「建教班」的目的之一,在於長期觀察學生為公司儲備幹部‥‥所以「建教班」學生畢業後出路相當的寬廣。

一、繼續升學:由於和日間部學生的資格完全相同,可以報考二專、技術學院、科技大學、師範大學、軍官學校、警專、警官學校和大專聯考。

二、創業當老闆:由於比其他學生較早「出社會」,對本行的工作經驗和認識比其他學生更多,有利於自行創業成功。

三、晉升為中堅幹部:學生業後留在原公司繼續服務均可快速晉升為公司幹部(領班、組長、課長……)

四、企業界寵兒:「建教班」學生畢業後,因為已有三年工作經驗,且已獲得技術士證,技術備受肯定,就業時適應能力最強,深獲企業界的歡迎和寵愛。

輪調式建教合作班的招生

一、招生方式:各校自行招生 (少數地區採學校聯合方式辦理)

二、報名方式:

1.應屆國中畢業生由所讀的國中代辦集體報名或自行向各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班的學校報名。 

2.歷屆國中畢業生,自行向各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班的學校報名。

三、登記條件與資格:參加高中、高職的基本學力測驗成績。

四:登記日期:一般均定在六月中旬左右。「建教班」自民國五十八學年度開始辦理至今已有三十二年,歷來共有七十六校、二十五個職業類科辦理「建教班」,前後約有70000名畢業生。「建教班」可稱得上歷史悠久,規模龐大。

(資料來源網站http://mach.tcivs.tc.edu.tw/oldweb/ma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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